陕师院教函【2012】38号
数学系及其它各系部: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陕西赛区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2〕8号,2012.5.7)要求,我院应积极组织参与2012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请数学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全院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组队进行培训,积极组织申报陕西赛区竞赛。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及应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教学系、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推荐优秀学生配合数学系组织参赛,特别是数学系要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再接再厉,积极参与,促进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发展。
参加条件和要求请详见《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陕西赛区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2〕8号)。
教务处
2012年5月25日
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陕西赛区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2〕8号
各高等院校: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是一项由教育部主办,面向全国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大学生竞赛活动。根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关于组织2012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要求,2012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将于9月7日(星期五) 8:00至9月10日(星期一)在全国各赛区同时举行。为做好陕西赛区竞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及应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参赛,特别是综合类、理工类、财经类和师范类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和有条件的独立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参与,促进数学课程改革。
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学生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报名截止后不可更改报名组别。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院校(同一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必须以相同的学校名称报名参赛,不能以院系、校区名称参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者除外)。为确保专科组竞赛的公平、公正,本科院校的专科学生参加专科组竞赛,报名时必须附学生证复印件(以备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三、各院校参赛队伍不限。参赛者以3名大学生组成一队(鼓励不写指导教师),通过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向陕西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地址设在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长安校区8号教学楼307室(数学系办公室),邮编710127;联系人及电话:张作鋩,029-88308430,15191680618。
四、报名时, “指导教师”的署名形式,同一所院校只能采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
1.参赛队均不填写指导教师,或均填写集体名称(如“指导组”、“教练组”等)。
2.参赛队均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每队仅限一人)。
五、报名步骤:
1.填写《参赛院校报名表》(见 附件1.doc),务于2012年8月24日18时前,报陕西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并缴纳报名费。
2.提交《参赛队电子报名表》(见 附件2.doc),务于 2012年8月28日18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mcm@nwu.edu.cn。
六、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由全国组委会在至少3个网站上公布。为避免竞赛开始时出现网络堵塞,届时陕西赛区组委会将设立下载网站。
七、请所有参赛学生在竞赛开始前认真阅读和理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论文格式规范》及《承诺书》(可从www.mcm.edu.cn下载),并严格按照竞赛规则参赛。陕西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在评奖期间将选择部分参赛队,组织面试答辩。
八、每个参赛队报名费300元整,由各参赛院校统一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通过银行转账时,请注明:××××校(院)数学建模竞赛报名费。
收款人:西北大学
开户行:农行郭杜支行
账 号:155801040003109
相关附件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陕西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徐哲峰
联系电话:029—88308434,13720519009
电子邮箱:zfxu@nwu.edu.cn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