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教函【2012】39号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
为了高质量地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任务,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
(一)教学安排
2009级普专班:
第17周:6月11日-6月15日 结束授课
第18周:6月18日-6月22日 毕业考试
第19周:6月25日-6月29日 毕业鉴定
离校时间另行通知
(二)毕业考试
1.普专班毕业考试安排如下:
①各系请于6月8日(第十六周周五)前将毕业考试安排表(包括监考教师名单)送教务处教学科,以便统一安排毕业考试。
②公共课及考查课由任课教师在6月6日(第十六周周三)前随堂安排考试。
③毕业考试的所有专业课要全面实施考教分离,考试试题由教研室安排其他非本课程任课教师命题,必须按《陕西教育学院命题规则》要求命题,并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签字,于6月1日(第十五周周五)前将校对好的试题样题进行试卷印制。
2.其它事项
①毕业实习,以学习新课程标准、微格教学、撰写教案为主。
②根据《陕西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本学期考试不及格、以前各学期正常补考不及格及本学期缺课达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的课程,毕业前不再安排补考,离校半年后至一年内,经本人向所在系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
③以前各学期因请假或缺课达三分之一而未能参加正常补考者,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各系于6月6日(第十六周周三)前将报名表及补考试题报教务处教学科,于6月13日(第十七周周三)下午统一安排补考。
④请各系于6月8日(第十六周周五)前将英语A、B级成绩单收齐并将成绩按学号顺序登记造册统一交教务处教务科,对两次参加A、B级考试而未合格的学生以班为单位进行统计,学院于6月20日安排一次补考。
二、非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
(一)教学安排
6月25日前 所有课程结束授课
第19周 6月25日至29日 公共课考试、考查课随堂考核
第20周:7月2日至6日 专业课考试
(二)考试
1.公共课原则上实行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待后通知。
2.专业课考试集中在第20周进行,最后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安排在7月6日上午进行。
3.专业基础课必须按规定实行考教分离。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请各系务必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考教分离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部分必修课实施考教分离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参加考教分离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名单由教务处最终决定。公共课随机抽取,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抽取2门专业课程实施教考分离,具体安排待后通知。
四、其它
1.各系于6月20日(第十八周周三)前将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送交教务处教学科。
2.本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学院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二个双休日进行,请各系在本学期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补考科目通知学生本人,以便假期进行复习,届时参加补考。
3.7月9日-7月20日,请各位老师将本学期的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未能按时录入的教师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4.各系于6月29日(第十九周周末)前将下学期课程安排表(使用教务系统导出)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教 务 处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