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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人才培养方案
2011-03-10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城镇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及房地产管理,并受到良好专业技术综合训练的专业技术应用复合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技能的良好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教学、科研和资源开发、规划管理、项目评估、资产评估、房地产经营与经纪的基本技能。

要求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管理和投资经济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方法,熟悉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房地产的发展动态,具有将建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综合运用的能力,具有从事房地产全过程管理和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房地产管理问题的能力;

3、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从事房地产项目评估、资产评估和营销等工作;

4、具有初步的阅读本专业英文书刊资料的能力和一定的听、译、写基础;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健全的人格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精力充沛的工作。

三、主干学科

建筑学、房地产学、经济学

四、主要课程

建筑学概论、房地产概论、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房地产营销学、房地产金融与投资、房地产法规等。

五、学制、修业年限

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实行3-5年弹性学制。要求学生必须修完规定的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分要求

学生至少修满116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08学分,实践环节8学分学生必须修满。

附件【房地产经营与估价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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