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院教函[2011]36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1〕16号]2011年6月13日)文件精神,我院现开展此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
一、申报要求
本次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遵照《通知》([陕教高〔2011〕16号]2011年6月13日)以及《201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所有项目申报时间参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提前10天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候。
三、注意事项
请中国语言文学系窦春蕾教授、化学系赵莉教授组织课程或团队中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文件中精品课程与教学团队的部分内容,填写并准备各项材料,并做好网络申报工作,并请于6月27日前准备好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11年6月20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
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2011〕1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1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部分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我省《实施意见》的贯彻年,是落实“十二五”工作任务的起始年,做好今年的“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培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等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工作办法,高质量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各高等学校在规划本校各项“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和推荐过程中,要围绕重点专业和专业链群建设这一中心,注意各类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统筹考虑“质量工程”各个子项目的立项及建设,以便后期在“质量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中对各类项目进行集成。
三、为了便于申报工作的组织,省教育厅编制了《201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该指南不随文印发,请各高等学校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的“委厅文件”栏目下载。各高校要根据《申报指南》中各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2011年“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高等学校按照“重培育、重建设、重质量”的工作思路,及时开展校内组织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今年“质量工程”申报项目受理单位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各高校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
附件: 《201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