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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9     作者:   分享到:

 

 

 

 

 

各系(部):

2012年秋季教材现已开始征订,现将2012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  征订要求

1.教材征订计划由各系(部)负责制定,征订计划按教务管理系统要求网上录入申报,同时将纸质征订表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2.各系(部)、各专业在选用教材时,必须严格遵循2011年新修订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教学计划,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要充分征求任课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按照《陕西教育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以及《陕西教育学院教材质量监控实施办法》(陕教院[2009]18号)中有关选用原则,对所选教材要严格把关,明确教材选用的工作责任,保证所订教材的质量。

3.各系教学秘书对所在系的在校普高学生数必须核实准确,按实有人数上报教材征订数量,新招学生按学院招生计划执行,特别是要保证学生人数的准确性。教材征订工作结束后,原则上漏订教材不再补订,责任由相关单位负责。

4.对所征订的教材,应分别注明书号、教材名称、作者、版别、出版社等要素以标明所订教材的唯一准确性。对部优、省优教材等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教材选用率要达到60%以上;条件成熟的课程可逐步尝试选用外语原版教材。对在征订时尚未出版的教材一律不得预定;坚决杜绝三无教材(无书号、无出版社、无印刷厂)。

5.对公共课教材,由课程教学承担单位负责征订,各系只列出使用班级、人数及开课计划。课程教学单位要对所订教材充分论证,保证公共课教材的质量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由政治经济系负责征订;大学英语课程由外国语言文学系负责征订;大学体育课程由体育教学研究部负责征订;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负责征订)。对部分公选课教材,由课程承担的系部确定,各系只填写使用班级及开课计划,所用的教材不再另行自定。

6.对教师用教本,一般每门课程只订1-2本,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在开学后1-2周内统一领取,否则作退货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二 、  填表说明

1.班级人数:按在校各班级实有人数填列,保证学生人数准确无误。

2.开课计划:按教学计划填写,包括全院公共课。

3.使用教材名称:必须准确标明教材全称,版次(上册、下册)等要素,不得使用简称、惯称等不规范的名称,使用教材及实验用教材、配套用教材,必须同时填写。

4.出版社全称:必须准确无误,不得使用简称。

5.作者:要求准确,集体作者可以填写编写组,多位作者可只填写第一作者。

6.单价:单价明确的按实际价格填写,不确定的按估价填写。

7.备注:需要其他说明的,可在此栏填写,如使用讲义等。

8.若使用教材为面向21世纪或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等获奖教材,请填写“21”或“115”、“125”字样,或注明其他获奖类别。

教材征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各系征订时,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一经征订,原则上不得变动。征订计划表由系主任和教学秘书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25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征订计划表必须为打印),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陕西教育学院2012年秋季教材征订表

 

 

陕西教育学院教务处

20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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