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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1-03-16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具备系统地培养学生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能在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  人才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体育教育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到体育科学研究、基本训练,了解体育教学改革方向及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人文自然科学知识,有能力在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

1、  学生成绩、从业相关材料

(1)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有系统的普通话、计算机应用及等级、外语等方面的学习,学院

每年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相应学科的等级考试,合格者发全国统一的等级证书。

(2)学生可根据自身实力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运动员等级测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等裁判学习,并联系有发证资格的单位上报,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承认的相应的裁判员等级证书。

(3)学生有机会参与我院的学生会及系学生分会的工作,锻炼自身各方面能力,工作能力突出者,发给相应的荣誉证书。

2、德育方面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

(2)热爱祖国的体育教育事业,具有体育工作者应有的道德品质和作风;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智育方面

   (1)掌握教育科学、心理科学、人体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体育教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体育锻炼、训练与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2)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学校体育改革和体育科学的发展动态。

   (3)掌握体育教学规律,具备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裁判、科研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4)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较突出的特长。在运动技术能力方面,要两个以上的三级运动员水平;在裁判能力上要获得两个以上的二级裁判资格。

三  主干学科

教育学、体育学

四  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概论、体育科学研究方法、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游泳、健美操等课程。    

五  学制、修业年限

学制3年;修业3-5年

六  学分要求

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131学分

附件【体育教育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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