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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2011-11-22  
  

音乐表演专业(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专业音乐知识,掌握熟练器乐演奏技巧和舞台实践技能,具备从事独奏、合奏、重奏及舞台表演的能力,在音乐风格方面熟练掌握古典音乐、流行音乐、爵士乐的舞台演奏技巧。为地方和部队的文艺团体输送演奏员,为学校、电视台、群文系统、企业输送师资和艺术管理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演奏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三、主干学科

艺术学

四、专业必修课程

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键盘、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乐理与和声、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实习、毕业论文、生产劳动、军事理论与训练、必读书目阅读

六、主要专业实验

专业技能技巧、舞台实践

七、学制、修业年限

学制3年;修业年限2—4年。

八、学分要求

学生至少取得120学分方可毕业。

附件【音乐表演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1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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