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自省教育厅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工作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教师积极参与,并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已获得多项立项。根据《关于对2009年设立的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职高专)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陕教高〔2011〕1号,2011年2月10号)文件,省教育厅决定对2009年批准的陕西高等教育教改项目(高职高专)进行结题验收,我院现积极组织申请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原则
结题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
通过结题验收,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
科学的、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研究成果进一
步完善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09年度陕西省高等职业教
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09〕26号)批准设立的教改项目以及2009年以前立项并尚未结题的教改项目。
三、结题验收结论
依据教育厅文件,结题验收结论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题三个档次。重
点教改项目原则上应达到“优秀”档次,一般教改项目应达到“合格”档次。优秀和合格档次的教改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不予结题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同时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如长期不能完成该项目研究工作,省教育厅将限制该项目所在学校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结题验收报告:项目主持人须填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其他支撑材料: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获奖证书等。
3.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支撑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教务处。
4. 请各有关部门及项目主持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可在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联系人:张扬,电话:81530061。)
教务处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