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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0     作者:   分享到:

各系(部)、继续教育学院:

2011年春季教材现已开始征订,现将2011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征订要求

1、教材征订计划由各系(部)负责制定,其中高职高专类征订计划直接报送教务处教材科,成人学历教育使用的教材(含脱产成人、函授学员、夜大学员),相关系(部)直接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汇总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2、各系(部)、各专业在选用教材时,必须严格遵循教学计划,不得随意调整课程使用教材。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要充分征求任课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按照陕西教育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以及《陕西教育学院教材质量监控实施办法》(陕教院[2009]18号)中有关选用原则,对所选教材要严格把关,明确教材选用的工作责任,保证所订教材的质量。

3、各系教学秘书对所在系的学生数必须核实准确,按实有人数上报教材征订数量。插班和跟班学生人数一并统计,要保证学生人数的准确性。教材征订工作结束后,原则上漏订教材不再补订,责任由相关单位负责。

4、对所征订的教材,应分别注明教材名称、作者、教材编码、版别、出版社等要素以标明所订教材的唯一准确性。对部优、省优教材等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教材选用率要达到60%以上;条件成熟的学科可逐步尝试选用外语原版教材。对在征订时尚未出版的教材一律不得预定;坚决杜绝三无教材(无书号、无出版社、无印刷厂)。

5、对公共课教材,由课程教学所承担单位负责征订,各系只列出使用班级、人数及开课计划。课程教学单位要对所订教材充分论证,保证公共课教材的质量(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由政治经济系负责征订;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由教育系负责征订;计算机公共课由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负责征订)。对部分公选课教材,由课程承担的系部确定,各系只填写使用班级及开课计划,所用的教材不再另行自定。

6、对库存的教材,如有相同或相近的,优先使用。

7、对教师用教本,一般每门课程只订1-2本,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在开学后1-2周内统一领取,否则作退货处理。

8、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二   填表说明

1、班级人数:包括在校各班级人数、继续教育学院学员人数、校外教学点学生人数,新招学生数按计划填写。

2、开课计划:按教学计划填写,包括全院公共课。

3、使用教材名称:必须准确标明教材全称,版次(上册、下册)等要素,不得使用简称、惯称等不规范的名称,使用教材及实验用教材、配套用教材,必须同时填写。

4、教材代码:按所发教材目录填写。如果使用教材为特例,请标明书号。

5、出版社全称:必须准确无误,不得使用简称。

6、作者:要求准确,集体作者可以填写编写组,多位作者可只填写第一作者。

7、单价:按所发目录填写估价。

8、备注:需要其他说明的,可在此栏填写,如使用讲义等。

9、若使用教材为21世纪或十二五规划等获奖教材,请填写“21”或“125”字样,或注明其他获奖类别。

教材征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各系征订时,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一经征订,原则上不得变动。征订计划表由系主任和教学秘书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征订计划表必须为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校园网白富民邮箱),逾期不再办理。

                                                                                                                        教务处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