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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生产实习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1-12-28     作者:   分享到:

陕教院教函【2011】66号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院2009级生产实习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开始。本次实习涉及12个系,22个专业,共计1045名学生。为了做好本次实习的组织工作,切实提高我院的实践教学质量,现就本次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全院实习工作。各系根据学院的有关要求,成立以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等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本项工作。

    学院实习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刘宏佺

    副组长:何兆华  薛鸿民

    成  员:何善平  田金长  苏  华  葛公文  李  岩  王耀辉  司存瑞  张  雄  邸幼军  王汉屏  刘敏钰  李  飞      

    教务处教学实验实践科负责实习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人:康姗丽。

二、实习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实习时间

    具体时间为:教学第一周至第十六周。

(二)实习各阶段工作及时间安排

     实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

     时间:第一周第一、二天

    内容:以系为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动员、安全教育,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安排好实习的任务。同时积极与实习单位联系,安排、落实相关事宜。

    2.实习阶段:

    时间:第一周第三天至第十五周

    内容:学生赴实习单位参加实习,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和考核。

    3.总结阶段:

    时间:第十六周

    内容:各系组织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并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经验交流,撰写书面总结报告。

三、实习工作要求

    1.成立以系主任为本系生产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派专人负责本系的生产实习工作。

    2.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要求,制定好生产实习大纲,生产实习大纲必须保证每个实习生人手一份。

    3.生产实习方式采取集中式实习方式,部分专业确因无法集中实习也可采用分散实习方式,分散式生产实习必须经系务会审议同意,并报教务处教学实验实践科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参加分散实习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学生总数的10%。

    4.做好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指导教师应由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并且对生产实践环节较熟悉的教师担任,集中式生产实习的指导教师按1:20(学生数)的比例配备,分散式生产实习的指导教师按1:6(学生数)的比例配备。

    5.各系要做好学生生产实习前的动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包括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和任务,讲授实习中将涉及到的专业课程的内容、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实习报告的撰写方法及注意事项,宣布生产实习纪律,组织讨论等,并签署“生产实习安全协议书”。

    6.各系要严格按照评估指标的各项要求,精心做好实习组织,注重过程管理和监控等工作。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填写《陕西教育学院生产实习任务书》、《陕西教育学院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表》、《陕西教育学院生产实习考核表》、《陕西教育学院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陕西教育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陕西教育学院实习安全协议》等7个协议。

    7.在实习期间,各系要对本系的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工作,实习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和表彰。并按规定开展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评选条件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8.凡是赴外省参加实习的系,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 提前安排好毕业生学历图像的采集工作等各项学籍管理的工作任务。

    ② 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告知每位学生家长,征得其同意,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③ 派遣一位专职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生产、学习、安全等事项,该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必须停课,全程监控学生的实习工作。

    ④ 在与实习单位签署实习协议时,必须明确本协议为学生实习专用,严禁签订为用工合同。实习期间,必须确保学生的正常休息时间和人身安全,避免学生遭受意外伤害。

    2012年2009级生产实习工作是我院下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希望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精诚合作,做好本项工作,圆满完成本次生产实习任务。

                                教务处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