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院教函[2012]30号
各系部: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9号)要求,我院现开展申报工作,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一、基本原则、条件和要求请详见教育厅文件。
二、材料要求
1.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各项申报材料。
2.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一式六份)和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无针装订,双面打印.
3.务必于2012年5月10日当天报送长安校区行政楼106室(教务处教学实验实践科)。学院将进行择优推荐。
三、其他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请务必在规定时间交送相关材料;
2.本通知及教育厅文件及有关附件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胡斌(81530062)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