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教函【2012】5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教院〖2005〗11号】文件规定,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缺课1/3者与考试作弊者不能参加补考)的补考定于第三、四周进行。
一、公共课补考安排:
补考日期 |
补考时间 |
补考科目 |
2012年9月19日 (周三) |
12:30—14:20 |
2011级《大学英语(2)》 2010级《教育学》 2010级《教育心理学》 |
14:30—16:20 |
2011级《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6:30—18:20 |
2011级《计算机应用基础》 |
2012年9月20日 (周四) |
16:30—18:20 |
大学体育(补考地点:学院田径场) |
注:1. 公共课由学院统一安排监考;
2. 各门公共课考完后请监考人员将试卷交回教学科汇总。
3.体育公共课补考具体事宜请联系体育部。
二、公共课补考教室安排:
教室号 |
分配系 |
二号教学楼-A1 |
教育系、中文系、政经系、文化旅游系 环境管理系、外语系 |
二号教学楼-A2 |
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 生物系、计算机系、音乐系、美术系 |
三、专业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补考在2012年9月26日-27日(周三、周四)下午进行,由各系在所在系的普通教室自主安排单人单桌考试,请务必严肃考试纪律。
三、其他要求
1. 请各系于2012年9月15日之前将专业课具体补考安排、公共课补考学生名单、补考试卷(教育系、政经系、外语系、计算机系需提交公共课补考试卷;专业课试卷上注明印卷数量)交行政办公楼教务处教学科114办公室(陶老师),补考试卷教务处统一印制,愈期费用自理。
2.学院将对补考考场进行抽查与巡查。
3.补考成绩由各系教学秘书在考试结束2周内,在我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录入。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