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教函【2012】88号
一、本年度授课教师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工作量按教学计划和实际上课周数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具体周数见附件1。
二、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每位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实习天数(每周五天计)×1(课时);野外专业实习每位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实习天数×2(课时)。(以教学实践科提供的实习安排为准)。
三、60人以下(包括60人)的教学班其计酬教学工作量课时系数为1.0。计算公式为实际上课课时×系数。
四、音乐专业的个别课(钢琴、电子琴、小提琴、声乐、萨克斯、打击乐)计酬教学工作量的系数为0.8,音乐、美术专业、体育专业公共课40人以上分组按实际上课教师人数计算,40人以下不分组。
五、公共课合班上课的教学工作量课时系数为:60人以下(包括60人)的教学班其计酬教学工作量课时系数为1.0;61—80人的教学班其课时系数为1.2;81-100人的班级其课时系数为1.3;101-120人的班级其课时系数为1.4;121-150人的班级其课时系数为1.5;151-180人其课时系数为1.7;181-199人其课时系数为1.9; 200人以上的(包含200人)课时系数为2.0。计算公式为实际上课课时×系数。
六、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每班分为两组实验,每组课时系数为0.7。(以教学实践科提供的实验课程表为准)
七、体育公共课按教育厅03年10号文件规定的每节课时系数的标准执行(公共体育课的系数为1.0,专业课系数为1.0)。
八、各系、室、中心应坚持原则、如实审报,坚决防止虚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2年度普通学历教育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版表格在教务处首页下载)经系(室、中心)领导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请各系及相关教学单位务必于2012年12月20日上午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科。承担公共课的教学部门同时要上报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教务处将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确保教学工作量计算的严肃性、规范性。
教 务 处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1
陕西教育学院2012年度教学工作量周数计算表
班 级 |
上半年 |
下半年 |
2009级 |
普专 |
19周 |
------ |
2010级 |
普专 |
20周 |
12周(师范类) |
20周(非师范) |
2011级 |
普专 |
20周 |
20周 |
2012级 |
普专 |
------ |
15周 |
普本 |
------ |
15周 |
教育实习时间:2012年9月12日-10月25日(共计28个工作日)
生产实习时间:2012年2月20日-6月8日(共计7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