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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7     作者:   分享到:

陕师院教函[2013]3

各系部: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31号,2013.1.6,我院现开展此项工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是:我院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奖励重点是在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

二、限额推荐

依据2013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分配限额一览表》我院可推荐申报的数量为两项。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请书和支撑材料:申报人须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四份),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论文(一般要求是在报刊上发表的,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二)成果鉴定:申报省级特等奖的项目,除提交上述材料外,申报单位还应提交《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鉴定书》(一式四份,含一份原件)。

(三)成果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的个人,可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多个高校或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可联合申报,但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四、申报办法

本次申报采取函报和网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请各部门尽快做好成果申报准备工作,并于201319日下午,将申请书、支撑材料、成果鉴定表格报送雁塔校区教务处假期临时办公室(教学主楼233办公室),经教务处形式审核通过后将与2013110日召开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后报送教育厅审核。

(二)网络报送材料: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申报成果负责人于2013111日前登陆“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网站”( http://shxcgj.crct.edu.cn),上传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扬   电话:81530061

附件:1. 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 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表格

附件:3.《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