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教函[2013]16号
关于开展2013年普通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陕西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3〕8号)的精神,学院开展院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并从中遴选一项推荐参与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5.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必须为本科专业。
二、立项数量和申报限额
今年计划立项建设院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项,从中推荐1项参与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审。
三、申报材料、时间及方式
请各系于2013年4月6日前,将“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和电子版(见附件,一式三份)及推荐表中提及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皇甫菁菁 ( 电话81530061)
教务处
2013年3月26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3年陕西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3〕8号)
2.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及指标
3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