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教函【2015】75号
关于2015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
为了保证2015届毕业生顺利高效的办理离校手续,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现将2015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5年开始,学院教务处不再统一收回毕业生学生证,毕业生离校单上不再设置教务处(学生证)办理项目。
2.请各系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学生证的注销工作,在学生证首页加盖学生证“注销”专用章,已加盖“已注销”章的学生证交由毕业生留作纪念。
3.请各系于7月1日前做好2015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并将《2015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登记表》(见附件1)留存所在系备案。
教务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