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教函〔2020〕86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平稳有序开展,按照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建议》及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工作组向我校反馈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暨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原则
按照教育部“最大限度复学、最严标准防控” 基本原则,全面推进我校恢复正常实验教学秩序。
二、 主要任务
(一)开课前
1.各二级学院对所管实验场所采取全方位、拉网式安全排查,特别要做好对长期未使用的水电、仪器设备、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的排查,杜绝安全隐患。
2.各二级学院对所管实验场所进行彻底清洁,积极联系后勤服务集团对实验场所室内外进行全面消毒。实验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须在正式启用前两日完成。
(二)开课后
1.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符合学校健康要求。
2.实验室实行错峰开放,同一时间进入实验室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平常人数的 50%。
3.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突发事件等工作。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
4.疫情期间,禁止开展相关动物实验。
(三)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改
1.各二级学院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所属实验室特点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做到“一室一预案”。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要做好危险化学品采购、贮存及化学废液处置环节的应急预案。
2.各二级学院要开展实验室安全演练,按照演练时间做规范记录。
三、 有关要求
1.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开展实验教学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要严格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实验教学平稳有序开展。
2.请各学院将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方案和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于9月1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andayu@163.com。
3.学校将成立检查组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反馈,对工作不力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王珣;联系电话:13572021514
附件:1.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建议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教务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