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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20-10-19     作者:   分享到:

                                                         陕师院教函〔2020〕11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学校要求学生所有不及格课程须参加重修学习。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及课程

(一)重修对象

2017级本科、2019级专升本、2018、2019级本专科学生以及需要重修的结业生。

(二)重修课程

重修课程应与培养方案中要求的修读课程保持一致,本学期重修课程为秋季学期(或春季学期不及格但同专业低年级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经过补考仍不及格课程。若因低年级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开课学期有变化的,二级学院需提前做出不同年级、专业的不及格课程修读安排,并告知学生。因停开无法进行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指导学生进行替代课程的选课;未经学院认定的替代课程,毕业资格审核不能做课程互认,影响毕业后果自行承担。

(三)重修方式

所有重修课程均采取插班重修方式,插班重修指跟随低年级正在开课的教学班进行修读。具体公共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重修安排

(一)重修流程

1. 公共课重修学生须首先在教务系统“我的考试”中查看有无该重修课程信息(如没有请向学生所在学院反应,学生所在学院汇总该类学生信息后统一于10月22日前将电子版以及纸质版报送至课程管理学院,课程管理学院核实无误后将学生加入重修任务中),并在附件3中根据本人课表空余时间选择相应教学班级,并于上课时主动向任课教师报备个人信息,以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考勤记录。课程管理学院根据教务系统中的重修学生名单汇总对应任课教师后形成课程重修汇总表(附件4)。

公共课重修不需要学生系统选课。

2.重修专业课学生需要在教务系统中选课,按课程名称检索并选择备注带有“重修任务”的教学任务(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建立重修任务)。注意:所选择重修课程的课程代码务必与本人成绩单不及格课程代码一致。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建立重修教学任务的方法见附件2。

3.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学生须补修未学过专业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学生名单添加至本学期相应教学任务下。

(二)重修申请、开课时间

专业课重修申请时间:2020年10月19日06:00——10月22日24:00。

重修开课时间: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工作安排,确保重修通知传达到每一位需要重修的学生。

(二)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如有问题及时反映本人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管理学院及时做好沟通协调。

(三)公共课程重修汇总表(附件4)由课程管理学院于10月30日将复印件交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张老师处。

(四)任课教师需对重修的学生进行考勤。

(五)如有公共课本学期开课但未列入附件1的请相关课程管理学院于10月20日前向教务处反应,以保证学生能够及时重修。

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81530061。

                                                                   教务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