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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生产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10-10     作者:   分享到:

陕教院教〔2011〕7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生产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决定

 

各系、各有关部门:

我院2011年度生产实习工作在各系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圆满完成。根据《陕西教育学院2011年度实习工作安排》要求,按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评选条件,经各系评选推荐、教务处审核、学院2011年7月6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姜娟芳等12名教师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张明静等95名学生为优秀实习生。

学院希望受表彰的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院师生以他们为榜样,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2011年生产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教学  生产实习  表彰  决定                          

  学院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