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院教〔2011〕12号
关于遴选首批院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教学科研综合实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学术队伍和科技创新团队,使之成为我院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平台,并为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奠定良好基础。经研究,学院决定遴选首批院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院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室。
二、遴选条件与要求
1.首批院级重点实验室应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开展建设,避免同类项目重复建设。
2.首批院级重点实验室应有一定优势和特色,有较强的学科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具备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任务,能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3.具备良好的场地、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
4.拥有高水平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创新团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5.院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应为本领域学科、学术带头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遴选程序
1.各系(部)申请。填写《院级重点实验室申请表》(一式4份,申请表见附件);于2011年1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2号教学楼D21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科研处和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对各系(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实验室工作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实验室、集体评议、投票等程序进行评审。
4.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拟建重点实验室建设周期为3年,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申请材料内容必须真实,统计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今,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3.申请材料中所涉及成果应是署名我院且由本实验室人员获得的成果,引进人员不填写在调入本实验室之前署名其他单位的成果。
附件:陕西教育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请在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网站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学 重点实验室 遴选 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1年11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