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陕西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使其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
(一)知识结构
1、较系统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律知识,主要部门法知识,法律实务的基本知识;
2、了解法制建设趋势;
3、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4、具备相关领域的知识。如:经济学、心理学、逻辑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基础知识,并了解其发展动态和趋势;
5、具有一定自然科学、艺术、哲学等综合知识。
(二)能力结构
1、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2、基本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具备一般语言文字的运用、表达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5、具有一定法律事务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素质结构
1、品格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与道德素质;
2、科学与文化素质:了解人类文明史和科学发展史,了解西方文化;熟悉中国历史和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基本的文学、艺术知识和修养;基础科学技术知识等;
3、心理素质:具有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具有较强的注意力、记忆力、观察力、思维力、想象力等;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我调节控制心理的能力,具有科学的信念,坚韧的毅力,奋发的精神等;
4、身体素质:健康的体魄和乐于锻炼的行为习惯、运动机能素质与抗疾病素质;
5、职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踏实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
三、主干学科
法理学、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四、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
五、学制、修业年限:
学制3年, 修业年限3-5年。
六、学分要求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103学分方可毕业。